北京并购重组律师

zhangbenlia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兼并收购 > 正文

法律对MBO收购主体资格有哪些规定

2014-11-06 11:56:28 来源:


法律对MBO收购主体资格有哪些规定

 所谓MBO,进行收购的主体自然是管理者,但对于什么样的管理者才有资格进行MBO收购,这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对于MBO主体资格要求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收购主体必须是原企业的员工,主要为原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管理者收购中,鉴于目前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上的困难,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一些优惠性的措施,同时管理者收购会涉及到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如果不是原企业管理人员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和获取相应秘密。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营利的人员不能作为收购的主体

按国家工商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军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等特殊人员禁止从事商业营利活动。如果这些特殊身份人员,在特殊身份没有辞去之前,利用MBO的方式收购了企业,则这种收购是无效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收购的人员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国家工商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在原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自吊销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因管理不善,企业被依法撤消或宣告破产的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劳教人员在期满和解除劳教三年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都不能作为MBO的主体。

四、股份合作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管理者收购

    股份合作制虽不能认为是管理者收购的形式之一,但通过股份合作制的这种形式,管理者可以成为企业股东。股份合作制这一企业形式,反映了企业制度中资合与人合的双重特点,作为一种企业形式,目前尚未被我国公司立法和企业立法所确认,还仅仅表现在政策试点阶段。作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各地的政策都规定必须经当地政府的体改委或相应主管机构的批准,并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大家都在看

中科英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 法律

中科英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 据报道,6月17日中科英华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郑永刚拟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所持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